凡存放「危害性化學品」的工廠、倉庫、實驗室等場所,👉 都須依法設置「危害風險標示板」!
場所應於 出入口或明顯位置 設置標示板,讓消防人員在災害發生時,能第一時間識別危險物質、掌握現場風險。
依據國際 GHS 制度(化學品分類及標示全球調和制度),以圖示與編號 清楚呈現化學品的性質與危害等級,在事故現場,是消防人員研判與搶救的重要依據!
🟥 ① 易燃性
🟥 ② 氧化性(助燃)
🟥 ③ 爆炸性
🟥 ④ 高壓氣體
🟨 ⑤ 腐蝕性(對皮膚、金屬等)
🟥 ⑥ 急毒性(如吸入中毒)
🟨 ⑦ 慢性毒性、致癌、致突變
🟦 ⑧ 毒性未明但具警示必要者(驚嘆號符號)
📌 圖示邊長(內菱形):14 公分以上
📌 外框邊長(含紅/黃/藍色邊):20 公分以上
📌 整體尺寸:30 × 60 公分以上
📌 應設於出入口、外牆等明顯可辨位置
若化學品數量未達法定門檻,雖暫無強制義務,但仍建議主動設置,可提升自主管理與災時應變能力。
至 114 年 12 月 1 日前 為輔導期,暫不開罰。期滿後未依規設置者,將依《消防法》第 43 條之一開罰。⚠️ 請各單位儘早完成設置,避免受罰!
#消防法修正 #危害風險標示板 #安全新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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